受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6月4日10:00在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公开出让:标的编号CLQ2025012-001: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多余砂石土处置权(处置砂石土估算量26.77万立方米),起叫价(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5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0%。
一、竞买人具备条件和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信良好的企业法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报名提供材料:企业竞买的需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非当年成立的企业还需提供上年度年度报告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不支持代转)、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无严重违法、无失信记录的截图以及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等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带原件核对,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意向竞买人须在2025年6月2日16:00前以本单位的账户用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汇达至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全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00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用途须注明:长CLQ2025012-001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时间为准)或者足额汇达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并在2025年6月2日16:00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网址:获取公开出让的出让文件提交申请及上传报名材料来网络报名,同时将报名签字的纸质材料送达拍卖人处核验校对,待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核检查后方成为竞买人。否则将不予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查。
1、各意向竞买人宜提早一至两个工作日完成网络报名,避免因竞价资格审核未通过且此时已超出报名时限而无法重新提交报名。
2、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3、竞买人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视同接受出让标的的起叫价(即挂牌起始价),若至报名截止日该出让标的只产生一个合乎条件的竞买人则拍卖师在竞价现场即确认该竞买人为该出让标的的买受人(成交价为挂牌起始价);出让标的在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买人,竞价现场即转入竞价程序(标的挂牌起始价转为标的起叫价),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不报(应)价,拍卖师则宣布最先将出让标的竞买保证金汇达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该银行出具的银行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为准)的竞买人即以挂牌起始价被确定为买受人。
本次处置的砂石土为福州市长乐区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土(处置砂石土估算量26.77万立方米),该处置项目现临时堆放在海峡水上俱乐部(长乐)有限公司地块内。本次处置的砂石土综合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也可参考福州市福州地铁6号线东调段项目砂石土方量估算表中的表述,但该表述非对出让标的真实的情况的承诺)。成交后买受人从临时堆放处取运,同时由文武砂街道委托安保公司实施监管。
特别说明:临时存放点堆放的砂石土总方量31.67万m3,其中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自用砂石土方量为4.90万m3,其余的26.77万m3砂石土方量为本次处置的范围,处置项目堆放的用地范围坐标拐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表:
1.买受人需在长乐区注册成立成交企业的分支机构以供签订《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多余砂石土处置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及缴纳税费(已在长乐区成立的企业法人除外)。
2.买受人(指成交企业注册地在长乐区的企业法人或以买受人注册地在长乐区的分支机构)应在成交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与砂石土处置项目代业主(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项目砂石土处置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买受人缴清所有款项后可以对临时堆放在海峡水上俱乐部(长乐)有限公司地块内的处置项目按照堆砂前场地的地形图(详见本场出让文件)标高实施进行平整、开挖、取运。同时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临时存放点场地平整、开挖、取运工作。本次出让标的工期紧,出让方不提供加工场所。采挖出的砂石土由买受人自行生产、加工、销售,开挖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若需爆破作业的,买受人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爆破公司,并经公安机关许可后,才可以进行爆破施工。
4.本次出让项目系在建项目场地平整、开挖产生砂石土处置投资属高风险投资,存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文件有关砂石土的规模、形态、储量、质量等有关描述、要求可能与买受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存在一定的差异,竞买人应到本次出让项目区域实地勘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项目砂石土、场地平整、开挖等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5.处置项目的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公告公示的处置方量均存放在海峡水上俱乐部(长乐)有限公司地块内指定位置(以出让方确认为准),成交后,标的按看样时的综合现在的状况进行移交(不称重不计方量数),标的实际方量与成交价款不做多还少补之价格上的增减即若有不符不影响成交价。
6.买受人在完成开挖取运工作后应及时向出让方提出进行地形测量的申请,出让方在收到买受人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开挖和取运后的地形做测量,第一次测量费用由出让方承担,对测量结果出现的以下情形的约定:第一:若测量结果与堆砂前场地的地形图标高等数据基本一致情况下,出让方可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买受人,《出让合同》终止;第二:若测量结果不符合原场地地形图标高等数据且《出让合同》约定的3个月工期已满,则《出让合同》终止,出让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买受人;第三:若测量结果不符合原场地地形图标高等数据但《出让合同》约定的3个月工期未满,买受人可在约定的3个月工期内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出让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形进行重新测量,测量费由买受人承担,测量结果若符合标准要求参照第一点约定执行,若仍不符合标准要求参照第二点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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